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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3月14日訊據臺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臺灣長住祖墳女童玲玲經台“調查局”DNA檢驗結果,證實非鐘男所生,面臨與母親阮氏一起遣返回越南的命運。台當局“移民署”著手安排相關作業,至於鐘男雖然有意願娶阮氏為妻,但阮氏為逃逸外勞,必須出境;若要與鐘男結婚,還須等再次入境才可能辦理,屆時玲玲才可由鐘男辦理收養手續。
  “移民署”桃園專勤隊表示,玲玲有無臺灣人血緣,還需進一步查證。若阮氏願意坦承生父身分且為“台籍”,並同意接受DNA檢驗,女童與母親仍可依法在臺灣就學生活;倘若阮氏不便透露,女童勢必得歸化越籍,隨母親返回越南。
  根據臺灣方面規定,島外人士未依規定期限申請外僑居留證,得處2000元(新臺幣,下同)至1萬元罰鍰;管制逾期居留3603天的阮氏,離境後3年內禁止入台。但人員查證後認為阮氏對玲玲及生病的鐘男照顧有加且不離不棄,已透過項目方式從寬處理。
  鐘男有意願娶阮氏為妻,併在越南辦理結婚登記,台“移民署”將解除3年管制期限,之後鐘男也能依法收養玲玲,3人團聚或在台生活的可能性很高。
  專勤隊說,阮氏為逃逸外勞,依法1個月內就得自行離境,但由於個案狀況特殊,目前仍等待阮氏與鐘男溝通後的結論;專勤隊人員會協助辦理證件及出境手續,強調不會給阮氏離境時間壓力。新移民女性關懷協會專戶也募集10多萬善款,加上有社會局協助安置,短期內生活無虞。
  社會局表示,當初阮氏願受安置的條件之一就是母女不分開,若不能證實玲玲的生父是“台籍”就必須離境,到離境前的這段時間,母女倆仍會在庇護機構生活。
  至於鐘男的健康好轉,他也表達想回家。不過因財產散盡,社會局表示鐘男前段婚姻子女已有工作能力,因此他並不符合中低收入戶的資格,會嘗試與他的子女聯繫有無撫養他的可能性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長住祖墳女童可能將與母親一起被遣返回越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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