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通訊員 張旭 本報駐衢州記者 盛偉
  被稱為江山高利貸“四大天王”之一的銀通擔保公司老闆陳某,前天等來了他的一審判決結果。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其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  這樁案件,涉案資金高達人民幣7.72億元,被害人多達1900餘人。原江山市公安局的幾位主要負責人因涉此案紛紛落網。2012年,《南方周末》等多家媒體參與報道此事。本報也曾做過系列報道。
  眼紅老闆有錢
  公務員偷開擔保公司
  在江山本地人眼中,銀通擔保公司與其他三家公司並稱江山市的放貸“四大天王”。而銀通是四大天王里放貸最為瘋狂的一個。
  37歲的陳某就是銀通的老闆。
  他原本是江山市國稅局一在編職工,在2006年創辦了江山市銀通擔保有限公司,並由其父出任董事長。但陳父只是名義的銀通董事長,所有的工作實際都是陳某在打理。
  身為正式的公務員,為什麼會去開擔保公司?
  被捕後,陳某供述說,在國稅局上班的時候,經常能接觸到一些老闆,看他們一擲千金,自己眼紅了。
  於是,陳某一邊開著擔保公司,一邊在江山市國稅局上班。2008年,他從國稅局離職。
  直到2011年年底案發前,陳某在江山可謂是顯赫一方。
  他是江山市銀通公司、江山市金鼎房地產公司、江山市金鼎商貿公司等公司的實際經營人。
  短短5年間,陳某操縱著他的銀通公司,到處實施集資詐騙,瘋狂斂財數億元,直至2011年資金鏈斷裂。
  經司法鑒定,陳某自2006年9月至2011年11月期間,非法集資本金總額為7.72億餘元,未償還的債務餘額扣除已支付的利息為2.12億餘元。
  以空殼公司做擔保
  5年忽悠近8億
  短短5年忽悠到了7.72億元巨款,陳某是如何做到的?
  2006年9月,陳某出資5萬元接盤了註冊資本為500萬元的江山銀通擔保公司,公司核定的經營範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,但不包括融資性擔保業務。
  在既未經國家批准,又無明確的生產經營投資項目的情況下,陳某以投資所需為由,以高息為誘餌,面向社會非法集資。
  每次收到集資款,銀通公司就跟被集資對象簽訂借款擔保合同,借款人為江山市華鑫材料廠,擔保人為銀通公司,收款收據都有。
  之後,陳某就拿這些錢,用更高額的利息進行放貸。
  但其實,所謂的華鑫材料廠是個空殼子,陳某的母親鄭某是廠子的掛名經營者,2006年因排放不達標,材料廠被江山市環境監察大隊責令停業了,陳某以貨款未收回等理由申請保留了該廠的工商登記。
  到了2008年4月,銀通擔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陳某的父親。但實際操縱者依舊為陳某。
  為了顯示公司有實力
  他曾砸百萬元做廣告
  如此龐大的債務,如同一個膨脹的氣球,總有被戳破的一天。
  陳某的銀通公司,在2011年,終於辦不下去了。
  為了擴大江山銀通在當地的影響,拓展非法集資渠道,2008年4月之後,陳某在江山市等7個鄉鎮設立辦事處。均模仿銀行進行裝修、配置。
  2009年6月到2010年8月,陳某又先後註冊成立了江山市鑫鼎房地產公司、江山市鑫鼎商貿有限公司,利用上述公司擔保繼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。
  他也曾經試圖拿著這些集資來的錢去投資。但是他投資前沒有科學地策劃和論證,投資後也不進行有效的跟蹤管理,結果投資基本都虧損了,甚至根本無法收回。
  錢是沒了,為了保持三家公司實力雄厚、資金充沛的假象,陳某更要保持外表的光鮮。
  為了在當地大肆宣傳三家公司,好忽悠投資客,讓人認為擔保公司有實力、靠譜,陳某在江山本地的主要媒體上一擲千金,滾動式做廣告。
  陳某被捕後,法院調查發現,陳某僅花在廣告上的費用就高達百萬。很多人就是因為看了廣告,把壓箱底的錢都拿來投給了陳某的空殼公司。
  2011年歲末,銀通資金鏈徹底斷裂,大批投資人向警方舉報。隨後,陳某被警方控制。
  至案發,有1900多名受矇蔽的投資者因為陳某,血本無歸。
  (原標題:5年忽悠了7.72億江山“高利貸天王”一審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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