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關前裕) 昨日,十堰市紀委向媒體通報稱,該市圖書館館長、黨支部書記孫某因駕駛公車將行人撞傷後逃逸,並指使單位司機冒名頂替,十堰市紀委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、撤職處分。
  8月16日凌晨01時25分許,孫某因私駕駛該市圖書館公車,途經十堰市五堰人民路燕林小區路段時,將行人王某某撞倒,孫某未停車對傷者進行施救,也未主動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,而是駕駛肇事車輛離開現場。傷者王某某因全身多處骨折,目前仍在住院治療。
  事發當日上午,孫某及其妻子打電話找到該市圖書館司機王某,告知其事發當晚具體的行車路線和出事地點等相關信息,讓王某頂替孫某到市交管局自首。隨後,王某到市交管局自首。8月18日下午5時,孫某到該市交管局承認其駕車肇事逃逸,並指使司機王某冒名頂替的事實。
  9月2日,十堰市交管局下達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認定孫某的行為已構成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、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,決定給予孫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。9月9日,該市交管局事故處理大隊認定:孫某駕駛機動車肇事後逃逸,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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